“原告,你除了递交给法庭的诉状中所陈述的内容外,就事实部分还有无要补充的?”
“没有了,法官。”
“被告,下面由你就原告诉状所陈述的内容进行有针对性的答辩。”
2月23日上午,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与以往不同的是,本次开庭简化了过去在庭审中的宣读起诉状、答辩状等环节,大大缩短了开庭时间,过去可能需要耗费两个小时的庭审时间,现在二十分钟左右就能完成,庭审效率明显提高,也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据了解,在过去的民商事案件庭审中,当事人要对其提出的诉讼主张以及事实和理由进行完整陈述,而这一切当事人在立案起诉的时候就已经在起诉状中叙明并递交给法院及对方当事人。也就是说,原、被告双方当事人以及法官在开庭前都已经清楚知晓了原告主张及讼争事实还需要大量的时间和经历来陈词复述,庭审程序多流于形式,既耗费时间,又耽误效率,颇遭诟病。对没有争议的事实进行反复陈述、起诉状已经写明诉讼理由,在法庭上又要照本宣科地念一遍,既误时又误事,很多当事人及法律工作者颇为反感,案件承办法官亦感颇为无奈。
本案的承办法官、民二庭副庭长姜兴饶有兴趣地告诉一名律师,针对制约审判质效的痼疾以及“案多人少”的严峻事实,院党组决定开展提质效“双简双比”活动。双简,就是简化庭审,实现庭审程序“瘦身”;简化文书,实现法律文书“减肥”。“双比”则是结合“双简”,在庭审时间上“比短”、在文书字数上“比少”。从而实现提高法官办案效率,缓解法官办案压力的目的。尽管铁锋区法院庭审程序和法律文书的“减肥瘦身”活动于3月1日正式开始,但昨天院党组召开全院大会部署了该项工作,这也是今年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现在是动员准备阶段,作为一线法官,在此阶段积极扩大案件简易程序范围,写出几篇符合提档提效的司法文书,积累更多的经验,做些有益尝试,很有必要。这些工作举措极大缩减了当事人参与庭审的时间,减少了法官工作量,体现了司法便民的工作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