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质量是审判工作的生命线,是法院所有工作的核心内容。自市中院下发《审判责任制实施办法》以来,该院党组在第一时间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要求办案法官高度重视案件质量,以提升司法能力、提升司法公信力为目标,以狠抓案件质量和队伍素质为主线,出台了《铁锋区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管理规定》,自此,该院审判及审判管理工作步入新的阶段,为实现 “一年打基础、两年上水平、三年创一流” 工作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以前,该院对上级法院改判案件、发回重审案件的规范管理始终是空白,对二审法院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案件,不论改判发回是否正确,理由是否充分,都是一味地按改发意见重新作出判决,从未吸取过任何教训,也未施行过错案责任追究。在落实《审判责任制实施办法》过程中,如何最大限度地实现案结事了、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院党组着重思考的事情。为从源头上防止错案产生,提高审委会委员、审判员、执行员的责任意识,切实维护司法公正,该院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以刮骨疗毒的勇气,在全院推出《审委会工作规则暨错案、瑕疵案件责任追究办法》、《审判、执行人员错案追究制度》,并在工作中严格贯彻执行。经过实践,两项制度彰显了强大的生命力,有力促进了审判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的开展。干警积极履行职责的意识大大增强,办案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干警讲政治、钻业务、树正气、比贡献已蔚然成风,拒礼拒贿、不徇私情、秉公办案的事例不断涌现,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着力从思想上树立案件的质量意识和错案追究的责任意识
制度需要人执行,要执行好一项制度,首先要把制度的内涵深植于人心。只有在干警中牢固树立有错案必追究的责任意识,才能彻底转变司法观念,改变司法作风,防止司法的随意性。审委会委员和审判员、执行员办错案、瑕疵案件追究责任的两项制度下发后,院党组充分意识到要想让“两项制度”有力促进该院依法办案,提高办案质量,真正达到“公正司法”的目的,必须做好两件事:
一是认真组织干警学习《审判责任制实施办法》、《铁锋区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管理规定》,让每个干警的头脑中时时绷紧办精品案件这根弦。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带领全院干警集中学习,要求各庭室把学习和落实审判责任制实施办法与其他制度结合起来。为检验学习效果,该院组织了以“两项制度”为重点内容的业务考试,从考核结果看,干警优秀率达96%。借助去年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了全院岗位大练兵活动,促进了办案质量和司法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二是不断树立案件的质量意识。《审判责任制实施办法》当中所追究的错案责任,主要是故意和过失的行为,只要是错案就会影响审判机关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因此,一年来,以提高干警业务水平为目标,该院致力于开展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先后派干警到外地参加刑事、民事、行政、信息、档案等学习班、研讨会27次,并与齐齐哈尔大学哲法学院合作,聘请法律教授进行刑法、刑诉法专题辅导讲座。在提高干警质量意识的同时,注重纠正机械执法的现象。错案责任追究要求审委会委员严格依据案件事实和证据发表言论,法官更要谨慎办理案件。两项追责制度出台后,由于担心出现错案承担责任、受到追究,个别干警存在明哲保身的思想观念,有些人认为“干得越多,出错越多,不干没错”,即使接了案子也畏首畏尾、投鼠忌器,机械地套用法律条文。院党组及时纠正了这些不正确的观点,指出要把认真、谨慎办案和正确适用法律有机结合起来,只要不是出于故意或重大过失,就不属于责任追究的范围,此举彻底打消了干警的顾虑,提高了办案积极性。
二、疏通从发现到追究责任的渠道,铲除错案、瑕疵案滋生土壤
错案、瑕疵案件责任追究是结果控制手段,要想达到预期目的,就是如何保证及时发现错案和认定错案,并在发现错案后如何把责任追究到位。
(一)积极探索挖掘法院内部自查程序
一是实行案件质量评查制度。重点评查发回重审、改判、检察机关抗诉以及当事人长期申诉、上访等案件,对于这些案件,该院审委会集体讨论把关,对案件适用法律、实体程序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如发现案件质量存在瑕疵,责成纪检组和审管办负责调查处理,院党组根据调查结果作最后评议,认定为错案的,一律追究审判员、执行员责任。审委会委员发表错案言论导致错案的,追究责任更为严厉。涉及违法违纪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去年4月份,上级法院发回该院一起房屋侵权案件,该院审委会在主审人、合议庭自查的基础上,确认案件在审判程序上存在瑕疵,于是依据相关规定对案件承办人及合议庭成员进行了处理。
二是积极开展案件“三评查”活动。按照上级法院部署,该院成立了审管办,开展了以合议庭评查、庭审评查、裁判文书评查为内容的“三评查”活动,对案件审理、执行整个过程进行监督,从源头上杜绝错案、瑕疵案件的产生,发现潜在的瑕疵案件。活动中,着重评查了有没有知法犯法、违法办案的问题,认真解决司法不公、司法不廉、贪赃枉法等问题。截至目前,共开庭审观摩22次,评查裁判文书121份,突检合议庭合议过程16次,查看合议庭笔录93份,通过扎实开展“三评查”活动,案件质量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三是加强内设机构之间的相互制约。该院补充完善了各职能部门相互制约的内容并明确了制约规程,建立了以纪检组、政工科为督查纽带、各部门联动参与的监督网络格局。去年,在内部聘请9名廉政督察员,对审判员执行法律法规情况、依法办案情况、廉洁司法情况开展监督,取得了良好效果。今年,该院又建立了党风监督员、审务督查员制度,加大对错案、瑕疵案件及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的查处力度,力争做到监督不留死角。
(二)以精湛的审判技能为目标 切实履行好审判职能
以“精英、精品、精进”为方针,遵循精英办案、办精品案、精进不休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开启了“精英审判”活动。一是院庭长、专委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办案相结合,带动全体法官办案,促进审理者裁判。为贯彻“让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的审判责任制,启动了自院长至庭长、自高级法官至初任法官悉数参与办案的“大审判”模式。二是法官联席会、专家顾委会与审判委员会相结合,促进部门内部和部门之间条块互动。今年初成立了法官联席会议,联席会由6名资深法官组成。6个业务庭精英法官的横向联合,成为审委会的审判前哨和“智囊团”,负责“诊断”全院审判执行和信访活动中的疑难杂症。成立了由3名五〇后高级法官组成的专家顾问委员会。顾委会是高级专业法官的纵向递延,负责指导所在业务部门的同类型和典型案件,并对青年法官、书记员实行业务传帮带。三是综合部门、人才库法官与一线法官相结合,协同作战,简政放权,促进审判力量前移。为解决案多人少的现实矛盾,院党组研究决定将综合部门具有法职并有审判实践经验的数名干部派到各业务庭挂职办案。成立青年法官人才库,将七〇后出生、通过司法资格考试并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或研究生资质的青年法官纳入人才库,对入库法官实行动态管理,并在全市率先授权入库法官签发独任审判判决书,使审判权力与审判责任相一致。通过安排综合部门法官到一线办案、成立人才库并授权入库法官签发法律文书等举措,将综合部门法官和青年法官的潜能全面激发出来,使审判队伍建设有了后续力量。四是创建“双收双放”审判模式,理性对待合议庭与审委会的关系,将案情复杂或可能引发上访案件的最终裁判权收归审委会,将案情简单且无上访倾向案件的裁判权下放给合议庭。今年放权合议庭负责的73起案件,无一件被上级法院改判或发回重审,无一起上访案件产生。
(三)拓宽外部监督渠道,增强外部监督的刚性
去年,该院在辖区聘请2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该院的廉政监督员,其中一项重要职责就是监督该院干警是否办了错案、瑕疵案件。为保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映信息畅通无阻,该院建立了“沟通联络直通车制度”,设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联络办公室,在铁锋区召开“两会”期间,派干警将“沟通联络直通车”专用信封和征求意见函送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手中。这样,他们一旦发现监督对象在办案过程中有违法违纪问题,可以直接通过信件邮寄等方式把问题反映给院长。今年,有两位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联络直通车”的形式向院长提交书函,一份是对该院审判工作提出建议,另一份是反映该院干警处理案件时工作不细致导致的负面效应。在一周之内查清了代表、委员反映的问题,院党组对相关问题及相关人员及时做出了处理,反映问题的代表、委员对此十分满意。针对辖区内的典型案件,该院还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对其指出的该院个别审判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着装不规范、中立性不强等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落实。
通过严格的审委会委员、审判员、执行员错案责任追究,该院案件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实现了“四降三升一短一了”,即上诉率、改判发回重审率、申诉上访率、调解案件申请执行率下降,调解结案率,实际执行率,服判息诉率上升,平均结案周期缩短,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荣获2014年度全市优秀法院标兵称号,一跃跻身全市法院先进行列。
当然,落实《审判责任制实施办法》其目的是为了提高案件质量,提高案件质效,防止错案的发生,而不是为了追究谁的责任,处理谁。所以,今后更为重要的工作是要建立起一整套监督制约机制,减少错案乃至没有错案发生。如何做到不办错案或少办错案,为此,该院工作应继续努力,实现从结果控制到过程控制的转变。
一是继续更新理念,牢固树立案件质量第一意识。要正确处理案件数量和质量的关系,绝不能为追求数量而降低对质量的要求,坚持以质量为本,树立正确的现代司法理念,彻底改变“重实体,轻程序”的错误观念,执行实体法和程序法并重,时刻把办案质量视为法院工作的生命线,确保每个案件都是精品案、铁案,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二是继续加强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干警的司法能力。要通过开展学习培训、岗位练兵、业务研讨以及优秀示范庭审、文书评比等活动,加强干警对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理解与把握,增强法官驾驭庭审、认定事实、审核证据、适用法律、制作文书等各种司法能力,规范书记员庭审记录、案卷装订等工作,从根本上保证案件质量。
三是继续建立健全制度,全面推行审判管理系统的应用。要进一步完善立案审查、排期公告、保全实施、文书送达、审限预警等各项制度。大力推进网络信息化,全面推广审判管理系统的应用,要求审判流程各环节承办人将案件相关信息按规定及时输入系统,建立电子档案,使其与书面档案同步进行,通过审判管理系统对案件的立案、分案、审限、结案、归档等5个关键节点实行控制监督,确保案件程序的质量关。继续完善和推行法官评价系统的使用,借助这一平台,从发现问题到杜绝瑕疵案件、违纪现象的发生,真正用行动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
四是继续严把文书制作关。裁判文书要准确把握当事人争议焦点,强化对争议事实认定的说理,深化裁判理由的论证,力争做到表述事实清楚、语法简练、逻辑合理,没有语法错误、针对性强、阐释法律深刻,符合上级法院规定的文书制作要求。
五是继续完善案件质量通报制度。在注重审判质量提升的同时,继续完善案件质量通报制度,加强对案件质量的统计分析,以此促进办案人员不断提高办案水平和办案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