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句老话:“冤死不告状,穷死不做贼”,说的是打官司千辛万苦,什么样的人和事儿都能遇上,实在是件不容易的事。按照常人理解,一旦对簿公堂,就不仅仅是“亲兄弟明算账”的事了,将会父子反目、夫妻成仇,哪有什么亲情友情可言。新年伊始,铁锋区人民法院开展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出正声音、传播正能量”主题系列活动,继2014年“反四风、树新风”期间开展“假如我是当事人”活动之后,今年开展了“寻找最佳当事人”活动,旨在通过活动的开展,倡导和谐诉讼、文明诉讼的理念,弘扬社会新风、提升正能量、维护风清气正的法治氛围。通过办案法官推荐、研究室调研、审委会及院党组研究论证,最终评定董贺等五名当事人为铁锋区人民法院2014年度“最佳当事人”。
3月6日,铁锋区人民法院召开表彰2014年度“最佳当事人”仪式,铁锋区法院党组成员向被授予“最佳当事人”称号的董贺等五名当事人颁发了奖励证书。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向忠在讲话中指出:“今天受到表彰奖励的最佳当事人是我院2014年度几千名当事人在的通情达理、顾全大局当事人的代表和典范,从你们身上让全社会的人民看到了中国国民素质的提高,看到了依法治国进程中除了法律人的努力,全社会每一份子都在为实现中国梦而做出的努力,今后,铁锋区人民法院将持续开展弘扬正能量的活动,并以活动为契机,在辖区营造和谐氛围,同时,我们要加强自身建设,更好地履行好法律赋予的审判责任,做好本职工作,以当事人的角度去思考,多一份微笑少一份冷漠,多一份倾听少一份厌烦,多一份公正少一份偏袒,树立文明执法理念,增强服务群众意识,提升司法公信力。深刻感悟当事人的处境难处,急当事人之所急,想当事人之所想,切实工作,让百姓满意,彰显司法的公正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