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界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心灵感到深深的敬畏,一是我们头顶上璨灿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祟高的法则。法律时时刻刻都在塑造着社会,规范着公民行为。无法,则无以立国,有法,国则昌盛民则安居。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对依宪治国提出了新要求。今天是我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在这个神圣的日子到来之际,如何让人民增强宪法意识、提高法治观念,树立对宪法的真诚信仰,促进依宪治国和法治中国建设,已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话题。
应当看到,现实生活中,违宪现象时有发生,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依然存在,公民包括一些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增强。很多人认为“违法有后果、违宪无所谓”,甚至认为宪法只是一纸宣言,不具有直接法律效力。这次四中全会提出设立国家宪法日,包括初任公务员要向神圣的《宪法》宣誓等举措,就是要赋予宪法和法律活的生命,使宪法真正成为塑造人们行为和观念的力量,彰显宪法价值。要让每个人奉宪法为准绳,通过有效的宪法实施,让宪法和宪法精神深入人心,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信仰。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树立宪法信仰,必须履行宪法职能,推动宪法实施,真正把依宪治国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李效林院长在《写给中国第一个宪法日》中,对我国宪政历史进行了剖析、回顾和反思,十分深刻。我想谈一下现行宪法。1982年宪法基本反映了当时改革开放、解放思想的精神和思想路线,其民主法治理念及实用性远远地超过了1975年宪法和1978年宪法,随着法治建设的步伐,1999年“依法治国”入宪、2004年“人权入宪”,“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了宪法,说明我国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进一步健全宪法实施监督机制和程序”,十八届四中全会在这个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宪法监督制度终于提上了日程,这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大进步。
作为国家的“母法”,它反映人民意志、得到群众拥护。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更是人民法官的职责所在。
党的十八大之后,一大批“老虎”和“苍蝇”被打,对于为官不仁者出重拳,以此换回国家的尊严和国民的信任,只有坚决运用法律才能让正义重建光明,才能让十三亿中国人看到希望,才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古人所说的“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说的都是守法经营,一切须在法律范畴内才是正道。时刻谨记法律,依法经营才是我们所追求的。
我国的法律需要走科学民主之路,将理性与情感、法治与国情充分结合,从而寻找到真正符合法律规律、体现社情民声的结合点。依法治国的方针指引着我们的前进道路,有他的陪伴,有法律信仰,我们将走得更好更远更坚定。法律伴我行,它塑造了社会的躯体,同时也构建了国家的灵魂。我们不会忘记,与璀璨星空相毗美的是祟高的法则,它与它所代表的公平、自由与正义,就如最璀璨的星辰铭刻在我们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