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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锋法院开展“清仓化访”百日会战专项活动

发布时间:2014-10-20 10:50:10


    本报讯 (记者 于淼) 为切实解决涉诉信访案件、全力化解社会矛盾、努力维护社会稳定,近日,铁锋区人民法院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开启了“清仓化访”百日会战专项活动。根据当前的涉诉访案件实际,在今年4月开展的化解信访积案活动的基础上,从今年10月15日起至明年1月末,开展为期百日的涉诉信访案件清仓化解专项活动,将到省进京和自排查的一批涉诉信访案件予以集中化解。方案确定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以该院院长为组长、副院长及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小组成员为各庭局负责人及邀请的区人大代表和律师代表。

    专项活动将采取集中分类的方法对全部涉诉信访案件做出归类:即:经审查上访有理或案件有瑕疵,能进入程序的案件,要积极引导、帮助当事人进入程序;上访无理但还有程序可走的案件,要积极引导、帮助当事人进入诉讼程序;经三级程序审查终结后依然被认为无理的,依照相关程序报请确认无理访后由最高人民法院甄别;案件确属有理或无理,但生活确有困难的案件当事人,报请区政府实施司法救助;对于确属无理,以上访为由要挟法院、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的,要做好相关证据的取证工作,依法坚决予以严肃处理。

    为确保此次专项活动不走过场,防止出现应付、推诿等现象,院党组决定严格落实包案责任人制度,即包案人所在的庭、局为该案件的责任单位。对于在规定期限内化访不成又无充分理由的庭、局,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其年终评优资格;对于在化访期间因工作不负责、稳控不到位,或发现问题未及时报告而出现上访的,追究包案人及所在庭局领导的相关责任。同时,为保证工作质量,要求所有信访案件均通过包案人、法官联席会议、审判委员会逐级研究分析,确定化解方法,并按照讨论结果进行化解处理。要积极与上访人联系,进一步做好稳控工作,最大限度的化解社会矛盾。

    这次化解涉诉访专项活动是铁锋区人民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切实解决群众诉求的具体体现,也是对全院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一次检验。院党组强调,全院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将此次专项活动作为年末前的重点工作,全力以赴为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做贡献。要做到:实事求是,依法化访。对案件进行认真把脉,对于确有瑕疵需要纠正的,依法坚决提起再审,决不护短,确保司法权威;全员参与,精诚合作。全院各部门要齐心协力,通力合作,以人民利益为检验标准,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化访,确保司法为民;责任到人,包干到位。明确包案人和相关单位的信访责任,层层抓监督,级级抓落实,确保司法公正;高度重视,务求实效。作为院本年度开展的最后一次司法专项活动,务求做到有声有色、有理有据、有始有终,确保司法效果。

                                                            —— 摘自2014年10月18日《齐齐哈尔日报》

责任编辑:李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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