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端端正常行走在路上,却不料被“飞来”的出租车撞死,张某的不幸遭遇让他的家人想不通、心很痛。近日,这起交通肇事案在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冬日的一个早晨,正在自家阳台瞭望、等着老伴回家吃饭的赵大娘,已经看到了老伴张某行走的身影。正在高兴时,她的视野里突然出现一辆出租车,冲进了老伴所行走的绿化带,之后,她就看不见张某了。赵大娘连忙转身回屋,拨通张某电话,可电话那头却传来一位女士的声音:“你老伴被车撞了,赶紧来吧!”于是,赵大娘飞奔下楼。
当看到老伴张某时,他已经呼吸急促、头部在流血,不能说话、意识不清。很快,120急救车赶到,赵大娘和肇事的女司机将丈夫抬上车。就在几分钟前,肇事司机姜某在铁锋区中华东路由东向西行驶,行至中华东路与警卫街交叉路口西侧时,因躲避其他车辆,采取措施不当,所驾驶的出租车撞倒隔离带,冲进道路北侧的非机动车道内。张某此时正在非机动车道内行走,根本无法躲避这飞来横祸,轰然倒地,围观群众迅即拨打了120和122。虽经全力抢救,但结果令人遗憾,张某于车祸翌日去世。经鉴定:系生前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死亡。交警部门认定:出租车司机姜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经过审理,铁锋法院认为,被告人姜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事故发生后,姜某坚持在案发现场等候公安机关处理;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从轻处罚;而且姜某能积极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赵某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谅解,对其可酌情从轻处罚。考虑到姜某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铁锋法院判处姜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赔偿金30余万元由保险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