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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管理力度 增强责任意识 提高审判效率

铁锋法院落实司法改革纲要精神出台司法责任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4-07-29 14:21:58


    为适应新形势下审判工作的需要,落实最高院“四五改革纲要”精神,进一步增强干警司法责任意识,近日,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人民法院出台了《司法责任制管理规定》,通过构建科学合理的责任划分、追责机制来保障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及司法行政人员依法、依律履行职责,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司法责任制管理规定》分为五篇,共计156条。该规定的制定历经起草、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审委会讨论及十数次的反复修改,历时近3个多月。具体规定了独任法官、合议庭成员、审判庭庭长、副院长、院长及审委会委员的司法责任、责任追究、责任追究程序,并明确了审判辅助人员及司法行政人员的司法职责和违反司法职责应当追究责任的程序、承当的责任后果,为该院在司法实践中实现审判权与审判管理权的有效运行和监督制约提供了制度保障,标志着该院科学合理、规范严密、权责明确的审判管理体系已基本形成。

    为使《司法责任制管理规定》落到实处,铁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效林要求全院各部门干警加强对《规定》的学习,推动《规定》的实施,切实把为人民司法的宗旨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李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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