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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开先河 班子齐上阵 引领示范见功效

——铁锋区法院落实审判责任办法院领导带头审理案件

  发布时间:2014-07-15 09:16:17



铁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向忠亲自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


铁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卢振良亲自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


铁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邱天增亲自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

    为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纲要”精神,实现“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继铁锋区法院院长李效林亲自主理案件之后,铁锋区法院副院长、审委会专委也相继穿上法袍、步入法庭,亲自主审或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院领导走出办公室进入审判庭的做法,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全体法官以严谨务实的工作态度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审判作风大为改观,群众满意率大幅提高。

铁锋区人民法院党组积极推进法官办案责任制,提出全院具有审判资格的院领导、中层干部及综合部门办案能力较强的干警都要积极参与办案。院领导作为直接审理所分管的案件,让当事人直接感受到公开与公正,所有诉求都在庭审过程提出,不需要再走信访的途径。为此,该院还制定了《关于综合部门法官参与审理案件的有关规定》,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法官履职的要求,切实履行敬业爱民的职责,同时也有效缓解了一线办案法官的工作压力。

 
    铁锋区法院重视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坚持把“院长亲自办案”作为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倡导院领导、审判委员会委员亲自参与案件审理的做法,一直是该院的优良传统。今年以来,院长、庭长主审案件数达全部案件的17%,参加合议庭担任审判长达庭审总数的39%,创造了历年来的新高,而领导干部带头办案也将成为铁锋区法院审判工作的常态化。

    铁锋区法院的院领导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既是司法公开、司法改革的要求,也是促进司法公正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领导带头办案助推了铁锋区人民法院审判质效的提升。

 

责任编辑:李晓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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